学费:480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的公共管理硕士(公共经济与管理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学制2.5年,学费4.8万元。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是全国首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北航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24所高等院校之一,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北航MPA教育致力于打造公共管理高端人才培育基地,着力培育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引领者,共同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大厦。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通过2.5-4年的系统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要求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人数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后,择优录取。拟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双证)非全日制定向300人。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请咨询。
2、报名时间:每年10月。
3、 我校MPA招生学院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6、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须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各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二)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中下旬进行。
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五、学制和培养方法
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2.5-4年)。
培养方向:公共经济与管理。
非全日制培养方法为定向培养,我校研究生院将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个人定向就业协议,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入学校。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
六、上课方式
上课地点为北航学院路校区。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全天上课方式。
七、学费
学制为2.5年,每个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4万元。
八、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言字旁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1-2111-6837 客服邮箱:kefu@yanzipang.com 京ICP证03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