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1953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停办, 1983年恢复重建,1997年成立广西大学法学院。自恢复重建以来,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以培养和造就一流人才和创建名牌学院为目标,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各项事业均获得迅猛发展。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龙头, 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成人系列本科教育、专科教育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 、环境法学等8个硕士点及研究生班。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专任教师38人,其中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16人。已获得博士学位的14人, 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4人。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得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2人列入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 ,3人被授予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形成了以博士生导师孟勤国教授为带头人的教学科研队伍。
自1983年以来,法学院教师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46项,教学研究成果奖6项。拥有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民商法学教学团队,是广西大学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之一。其中孟勤国教授在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八次评奖中,三次获得一等奖、三次获得二等奖、两次获得三等奖,其专著《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在2004年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法学院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合作科研课题50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28篇。2004年法学院成功举办了全国最高级别的物权法研讨会,有近70位国内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来到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法学大师江平先生。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广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08年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经验研讨会,于2008年5月31日在广西南宁举行,这是诊所法律教育研究的国际性盛会,有92所国际、国内知名大学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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