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学科在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等级,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等名校位次百分比并列前10%-20%。法学院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辽宁省“法学类”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共建),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牵头成立省内第一家校企联盟——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目前成员单位共计172家,致力于解决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
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开设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诉讼法学、老年法与老年教育、财税法学8个专业),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创新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个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5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20人、讲师14人,另有实验教辅3人;有博士生导师17人、硕士生导师40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74.5%,获得博士学位者比例为77.8%,有海外(含港澳台地区)留学或任教背景的教师28人,在专任教师中占比50.9%。
教师中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辽宁省中青年法学家5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拥有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教师团队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国家级学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9人、理事20余人,辽宁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2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人、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人,省级学会会长4人。学院现聘任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导师159人。
法学院将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以法学实训教学为核心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校内依托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设有校内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32个。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建设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等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协议,互派教师、学生交流学习。近五年,先后有数十名毕业生被保送至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厉莉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并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类赛事,在2018年、2019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竞赛中两次荣获国内正赛一等奖,并两次赴海牙参加国际正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及2016年、2018年辽宁省本科生模拟法庭竞赛中均获得一等奖;在辽宁省首届大学生法治辩论赛中获得冠军。同时,在“挑战杯”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英文)辩论赛、ICC英文赛、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全国英语辩论赛、东北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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