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80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厦门大学是我国MPA专业硕士学位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服务管理4、公共部门人力与绩效管理5、非营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管理6、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7、公共资源管理
专业学位代码:1252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重点招收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管理人员。
二、计划招生人数
200人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
资格审查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初试时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8:30-14:30)。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六、上课形式及地点
MPA培养所有课程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学分两年内修完。学制3年,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方式。授课地点:厦门大学。分为:
A班:本班针对非厦门本地学生,每月集中在厦门上课一次,每次3天(一般为周五至周日)
B班:本班针对厦门本地学生,周六、周日两天在厦门上课。
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注: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七、学费
学费标准为八万元/全程。分三年交清,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每年三万,第三学年两万。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言字旁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1-2111-6837 客服邮箱:kefu@yanzipang.com 京ICP证03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