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33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3.3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收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余名,《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增减。
我校将于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实际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研究生报名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填报说明
报考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备用信息”栏填所报考导师的姓名。
3、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所选报考点开放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建议广大考生尽早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应选报考点满员而无法报名的情况。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规定时间内反馈校验结果。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征得所在军区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
在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及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8:30--14:30)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分数线基础上二次划线。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政治思想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九、其他事宜
1、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某些考试科目、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部分内容及其他内容可能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所报考学院。
2、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优秀全日制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
学费:11000元/生.年。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待重庆市物价局和学校审定后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向所报考学院咨询。
十二、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解释权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本章程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言字旁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1-2111-6837 客服邮箱:kefu@yanzipang.com 京ICP证03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