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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0000

学制:2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江苏 |

会计学是属工商管理类的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该专业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6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全国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单独考试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网报前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二、招生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

2、报考点选择:全国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考点代码:3205)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户口、档案不在南京的考生如需报考我校3205考点,需提前与研招办电话沟通,确认后才可以报名。

3、考生学历学籍的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要求: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统考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涉及考试改革的学科门类除外)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含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报告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相关学院,体检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方案。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 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加强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八、录取

我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会计硕士(MPAcc) 3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三)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 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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