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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500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天津 |

     工商管理(MBA)项目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实战观摩、分析与决策技能训练多方面练习,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5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3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有较强商业技能和人文底蕴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项目特色

(1)特别重视人文精神的培养

人文精神的培养是素质教育最重要的内容。在培养方案中,我们在人文精神培养方面设置了三个模块,即音乐欣赏、视觉艺术和商务礼仪。例如,视觉艺术模块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要彬教授领衔,分别开设了服饰文化与个人形象管理、企业CIS战略策略、西方油画艺术作品赏析、中国国画艺术作品赏析等不同课程;而音乐欣赏模块则由音乐与影视学院曹宏凯教授担纲,设置了交响乐欣赏等系列讲座;商务礼仪系列讲座包括由国家一级品酒师、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邢凯先生做题为“商务礼仪之红酒品鉴”系列讲座,等等。

(2)重视学员国际化视野的培养

MBA学员国际化视野的培养方式主要包括“请进来和走出去”。“请进来”,即邀请国际知名学者来天津师范大学为MBA学员做学术报告。从2010级开始,国外学者为MBA所做的学术报告达到了10场,所请学者遍布全球,包括澳大利亚社科院院士、原纽卡斯尔大学副校长Stephen Nicholas教授、美国怀俄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Don Roth教授;美国UTSA副校长Smith A. Page教授;德国弗莱堡经济促进署署长达勒曼博士、芬兰HANKEN大学Pia Polsa教授、韩国世翰大学丁起荣教授、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科技合作处语言与教育合作专员安明兰博士,等等,每学期至少一次。“走出去”,即带领学生到国外访学。天津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与德国弗莱堡经济促进署签署了联合培养合作协议,由弗莱堡经济促进署邀请弗赖堡大学教授和德国业界人士为师范大学MBA学员授课。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学生到德国弗莱堡大学学习,在聆听前沿讲座的同时,组织参观世界最优秀的企业,如奔驰汽车公司、卡尔斯鲁尔会展中心,等等,增加了学生对国外企业的感性认识,拓展了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3)企业高管授课

对于MBA学员来说,除了系统理论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实战经验的获取。尽管天津师范大学很多任课教师都有企业任职、兼职经历,或者是给企业做过咨询项目,但远没有企业高管的实战经验丰富。正基于此,我们专门聘请了天士力集团首席运营官兼财务总监裴富才为学生开设企业内部控制课程;聘请了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赵久占讲授管理学课程,等等。请企业家做讲座易,但聘请企业家讲授完整的一门课程非常困难。在这方面,天津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4)独具优势的专业方向

服务管理与营销方向:我校在服务管理领域有较强的力量,在华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2004年,我们第一次用服务营销中SERVQUAL评价方法为成都蓝光集团进行了服务质量评价,并将关系营销理念引入企业,对企业业务与管理流程进行了再造。 2005年,我们撰写了国内第一部服务质量评价方面的专著,即《服务质量评价与管理》(人民邮电出版社);撰写了第一本服务营销中英文对照服务营销词典;撰写了第一部与国内外学者合作的服务管理专著。与服务营销两大学派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翻译了北欧学派创始人格鲁鲁斯和北美学派重要代表洛夫洛克的代表作,并聘请格鲁鲁斯先生为我校的客座教授。

以心理测量与心理干预为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天津师范大学具备国内领先的心理学科,以及天津市唯一的教育学科,并具备相关的博士点,结合管理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优势特色,打造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优势的MBA。特别开设了管理心理学、实用人事测量、EAP的理论与实务、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动机与员工激励、离职与裁员管理等课程。

三、学制

2.5年。

四、学费

2万人民币/年。

五、专业方向

市场营销、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方向。

六、教学方法

理论与实践并重。采用双导师制,所学员都可以选择两位导师:企业家导师和教授导师。企业家导师将全程参与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建设和学生学习指导工作。除了学习核心理论课外,还聘请知名企业家开设企业家讲堂,介绍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同时,将活案例引入教学中,学员将针对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分析。

七、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由报考点确定)。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其他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根据天津市相关要求,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我校规定的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参加研考的,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A、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1235)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补交费。

B、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因为办理认证报告需要一定周期,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办理,确认时按要求提交。因为考生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提前准备的学历(或学籍)材料包括:

(1)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确认。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准备相应的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及进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部)公布信息为准。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四)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拟录取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方法

(一)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日期前(以学校公布的报到日期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

1、天津本地学生,每周六日上课。

2、外地学生可选择每学期集中时间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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