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68000
学制:2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肇始于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工学院土木系水利组,1952年成立武汉大学水利学院,195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武汉水利学院,1958年更名为武汉水利电力学院,1993年更名为武汉水利电力大学,2000年并入新武汉大学,成立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学院开办有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材料科学和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以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为主体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教职工232人,其中教师158人,包括教授78人,副教授66人。教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41人次在国际国内41个学术期刊任职。
依托学院的学科优势,建有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水利水电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工岩石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水力机械过渡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平台基地。各类实验室总面积16200平方米,仪器设备9000余台套,设备资产总值1.3亿元。自主开发的仪器设备在国内20余所大专院校得到推广应用。此外,还拥有9个野外实习教学基地和10个校外联合研究基地。
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一批科研项目,承担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和科研攻关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推动了我国水利水电科技的发展。“团结协作、锲而不舍”的院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水院人探求真知、薪火相传。当前,学院正朝着“世界一流学科”的目标砥砺前行。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领域: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简称MEM)
招生人数:15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等适当调整。
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二、培养目标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工程管理硕士的培养主要是为水利、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三、研究方向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
施工过程控制与信息化
大型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
信息资源规划与管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操作流程:浏览教育部、省、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四)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和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初试及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条款参照《武汉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相关条款及相关文件执行。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初试时间在12月21日,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二)复试:复试时间在3-4月,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被武汉大学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自行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若本院上线生源不足,可视情况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申请,具体规定按照学校当年的调剂政策执行。
(二)录取类别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单位、招生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八、学费标准
学费按两年收取,学费标准:3.4万元/人/年,学费总计6.8万元/人(不含书杂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九、奖学金与毕业待遇
在规定的学习期间,思想品德优秀、创新实践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优异者,每年可申请由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设立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名额占比50%)。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习地点及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十一、其他说明
1、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言字旁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1-2111-6837 客服邮箱:kefu@yanzipang.com 京ICP证03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