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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96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广东 |

  中山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良治理念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华南地区唯一取得全国第一批MPA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其行政管理专业连续多年评估全国领先,也是中国"MPA之父”夏书章教授的现任职单位。

  2001年招生以来,依托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悠久的学科积淀、雄厚的师资力量、居龙头地位的学术研究等优势,中山大学MPA教育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2009年,中山大学成为国内首批招收双证MPA学生的院校;2010年,中山大学MPA项目被教育部选定为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2013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专家组的评估验收;7月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等;在第一届、第三届的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均获得冠军。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山大学MPA项目已成为中国最具价值和竞争力的MPA项目之一。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人数

  中山大学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225名。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对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初试需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联考,复试分为“提前面试”和“常规复试”两种形式。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提前面试”的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量及其综合素质决定。通过“提前面试”招入的人数不超过MPA招生总计划的30%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91日):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七)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形式。

  (八)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不接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提前面试”将优先考虑以下条件的考生:

  1、在公共部门有更长工作年限的申请人;

  2、综合考虑考生的工作业绩,优先(但不限于)考虑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习和实践上有突出表现者(如在国内外优秀院校获得公共管理或相关专业学位、曾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公共管理关联议题的论文等);

  3、优先(但不限于)考虑在公共领域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相关领域获得重大荣誉称号的申请人(如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省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九)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考试流程

  (一)提前面试

  1、考试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不接受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提前面试”将安排在全国联考(初试)之前,面试成绩仅在该招生年度有效,考核方式为面试。

  2、“提前面试”时间安排

1、申请提前面试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等工作

3、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及提前面试名单

5、现场材料审查,开展面试

6、公布提前面试结果

10.8-10.31

以各报考点公布为准,11.15

11.15

11.15

12.8

12.16

  申请者需在1031日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提前面试”命名,并用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mpa_sysu@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MPA提前面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1);

  2)详细工作简历或自传(2000字以内);

  3)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自行撰写一个公共管理问题相关的案例(编写建议请参见附件2),选题内容自定,字数不限;提交案例时需同时包含一段案例主要内容的摘要(不超过200字)。

  4)证明材料(提交时请按顺序整合在1PDF文档中)

  A、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B、教育背景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C、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D、其他辅助材料(可自愿提交,如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各类资格证书、语言考试证书等)。

  4、资格审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则不得参加考试。

  5、材料评审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结束之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将围绕公共部门工作年限、在公共领域中为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习和实践情况等方面进行,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6、面试的方式、内容

  面试环节将围绕考生在报名阶段提交的案例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考生需对所提交的案例进行陈述,而后面试官围绕考生提交的案例进行提问,根据考生的表现对考生进行评价。

  7、面试结果的确定

  面试满分值为120分。“提前面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72分)为合格。我校将根据成绩排名高低和当年计划招生人数列出“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结果。

  (二)全国联考(初试)    

  1、考试对象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即初试。

  2、报名

  (1)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的规定完成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两门,均为全国联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北京时间122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3)考生应当在1214日至122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常规复试

  1、复试对象和复试考核范围

  以下四类考生可进入“常规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未参加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2)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已参加“提前面试”但未在“提前面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3)已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需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考核;

  4)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具体专项分数线要求后,需参加“常规复试”的全部考核(笔试+面试)。

  2、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运用。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复试形式

具体内容及方式

分值

合格分数

占复试成绩比例

笔试(闭卷)

专业课:回答论述题

60

36

20%

思想政治理论:回答论述题

60

36

20%

外语应用能力:翻译或概述英文材料

60

36

20%

面试

抽取试题,根据所给问题回答,考察其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120

72

40%

  “常规复试”在每年3月中下旬进行,地点设在中山大学东校园(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内。“常规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见届时公布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录取

  (一)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前提条件为:

  1、面试成绩合格;

  2、“常规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及外语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均合格。

  学校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提前面试”和“常规复试”的考生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分类录取。必要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二)拟录取资格

  1、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若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2、对未报名参与“提前面试”的考生、“提前面试”不合格或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其联考成绩达到学院分数线并参与“常规复试”的笔试和面试环节,我校将根据MPA“常规复试”计划招生人数,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录取:

  1、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均合格;

  2、无其他不符合国家或中山大学相关录取政策的情况。

 

五、体检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3月中下旬)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六、学习年限、方式和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大学城)。

  (二)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每人每学年人民币32000元。按学年收取,逾期不交学费者,将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8月修订)处理。

  (二)学生来校上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三)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八、奖励制度

  (一)按照学年成绩参评中山大学MPA奖学金;

  (二)参评全国MPA优秀论文奖;

  (三)学院相关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制度。

 

九、声明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中山大学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3)开展MPA招生工作,具体事务由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完成,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学院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